浅谈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观念转变

时间: 2021- 07- 12 信息来源: 公司工会 作者: 熊云 字号:[ ] 分享:

安全伴随着我们每一天每一刻从生到死,随着国家经济发达与重视,安全工作不在冒着生命危险去工作,现在人们更加珍惜健康,更加珍惜生命,享受愉快幸福的人生;但是,由于一部分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,风险意识差,防范措施不到位,片面追求效益,省略必要的程序,违章蛮干造成的,最终害人害己。还有一部分人员受历史观念的影响,哪怕是在微小的利益面前,也放弃原则,铤而走险,侥幸创关,搭配上自己的性命。

安全生产到底为了谁?回答只有一个,那就是为了我们自己。安全生产最大的受益者是谁?那就是身处生产一线的从业人员和生产现场的直接操作人员,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谁的损失最大?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,轻者破财,重者受伤甚至于失去生命,对于其他人员来说只能追究其经济责任、行政责任、法律责任,可他们的生命和健康并没有受到任何的伤害和威胁。安全工作最大的受益者是我们最基层的操作人员。

理念决定思路,思路决定出路,意识决定行为。安全观念要与时俱进,不断转变更新,昨天的观念被今天的观念所淘汰,今天的观念会被明天更好的观念所替代。近几年对我们国家来说是一个安全生产观念的转型时期,国家和企业为了对生产安全事故来一个急刹车,在最短的时间内,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起数和级别降下来,赶上发达国家的安全生产水平。国家和企业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力度很严厉,严的让你承受不了,用强硬的手段让人们尽快转变观念,等到人们的安全观念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,在生产安全意外事故的处理上,尤其是对操作人员的处理力度和现在就有所区别,企业现在重事故原因调查、重吸取教训、重防范措施,在人员处理上将会更加人性化。

要转变观念,就要认真领会一些理念上的含义,要理解和琢磨一些长讲的话题。

安全管理制度就是一道安全屏障。安全制度和其他制度一样,是分层次的,分岗位的,不是所有制度对所有人员都适用,有的制度是针对施工员定的,有的制度是针对管理员定的,有的制度是针对安全员定的,有的制度是针对业务部门定的,有的是给领导定的。对每一个人来说,执行的制度并不多。制度是给什么人定的?对那些自律能力强的人来说,有操作规程、有相关安全法规就够了。制度就是给那些冒险人员、懒惰人员、耍小聪明的人员、自律能力差的人员定的。制度是用来约束人的行为的,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,没有制度,人们就会随心所欲,没有约束,恐怕连基本工作都做不好。

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的最后一种有效手段,印证制度的落实情况,说明白了就是针对那些不听话,不遵守规章的人采取的一种被动的安全管理方法,被迫的进行短期的查反违章、清除隐患。

只有认真执行那些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,才能不蹈覆辙,才能避免同类事故的再发生,才能避免流血和无谓的牺牲,自觉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,不但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,更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,我们有责任保护自身的安全,更有义务保护他人的安全,我们要用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。

服从了违章指挥,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安全权力,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和健康权力。无视安全制度的人,就等于无视自己的存在。不珍惜自己生命的人,他还能珍惜别人的生命吗?冒险和侥幸作业是在缩短自己的生命周期。

程序与环节是安全生产制度里面的程序,就是安全生产管理屏障,每一个程序就是一个屏障,每一个屏障就是一个关口,关口把不严就会出现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。严格程序,不走过程。从业人员就是要各行其事,各司其责。简化程序是在通过捷径往生命的终点跑步前进。

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都有责任与义务,每一个岗位都有本岗位的安全职责。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了企业经营者的安全职责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权利、义务。2005年至2007年,我们的安全理念是“安全是天,是责任,更是政治和大局”,对安全生产的指导起到了极大的作用。但基层人员过多的考虑的是责任,也就是安全生产事故中的责任,有责任还是无责任,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,不是肇事现场的责任,而是在这项工作中各个环节管理不到位的责任,只要前面的环节衔接好,就不会出现后面的赶时间问题,所以间接的管理责任也要追究。换句话说,发生事故以后,只要给企业造成人员、财产损失,不管有无责任都要被追究。对职工而言,管了8小时以内的安全,还要管好8小时以外的安全。职工在8小时以外发生事故,也是企业的损失。对于国家和个人来说,生命和健康都重要,所以国家要求“发展不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”这条红线与环境“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”。

安全为天,天是最大的,我们要把安全生产当作天大的头等大事来抓,不能有丝毫的含糊,无论在何项工作中,首先要想到人的安全,把工作做细做好,确保万无一失,这是我们的义务和责任。

 (本文获公司安全征文二等奖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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